奖项设立
彩虹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和优秀毕业生奖。 (1)优秀学生奖:除初三外的其他学生可参评,每学年评选一次,每学校推荐3人。评选时间:每年4月; (2)优秀毕业生奖:初三学生可参评,每学年评选一次,每学校推荐3人。评选时间:每年4月。 |
评选条件与办法
(1)勤奋好学,自强不息,有爱心,且期中、终考成绩在年级排名前10名的学生; (2)同等条件下,家庭经济困难者,及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。 (3)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填写《华茂•彩虹奖学金申报表》,并经学校推荐后,由华茂教育基金会综合评定。 (4)经综合审查评定,最终获奖者占当年全部推荐名额的90%(含)以上。 |
奖励办法
(1)优秀学生奖获得者获1000元奖学金及荣誉证书。 (2)优秀毕业生奖获得者获1500元奖学金及荣誉证书。此项奖学金获得者,在彩虹高中班招生考试中,将获得加分奖励。 (3)奖学金每年颁发一次。结果将于每年7月举行的“华茂•彩虹行动公益夏令营”开营或毕营典礼上揭晓,并由华茂教育基金会发放。(如不举行活动,华茂教育基金会将彩虹奖金发放到学校,由学校组织发放到获奖学生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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